北京鮮文世紀貿易有限公司“魚清及圖”商標注冊駁回復審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chǎn)權 | 發(fā)布時間:2023-04-22
北京鮮文世紀貿易有限公司“魚清及圖”商標注冊駁回復審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62591024號“魚清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復審。我局予以受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與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13774587號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申請人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經(jīng)復審認為,申請商標復審指定使用的全部服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構成類似服務。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含義等方面相近,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與上述引證商標同時在上述服務上使用,易使消費者混淆,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起訴,并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局。
第62591024號“魚清及圖”商標:
申請/注冊號:62591024 商標申請日期:2022-02-14 國際分類:43類 餐飲住宿
初審公告日期:- 注冊公告日期:- 專用權期限:-
申請人:北京鮮文世紀貿易有限公司)
商品/服務項目:餐廳(4301)、自助餐廳(4301)、飯店(4301)、餐館(4301)、自助餐館(4301)、快餐館(4301)、日式料理餐廳(4301)、流動飲食供應(4301)、茶館(4301)、備辦宴席服務(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