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神漫 MAGIC COMIC”商標注冊駁回復審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權 | 發(fā)布時間:2023-04-22
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神漫 MAGIC COMIC”商標注冊駁回復審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60524862號“神漫 MAGIC COMIC”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復審。我局予以受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經復審查明:至本案審理時,第24595323號“MAGIC COMICS”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因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決定撤銷其核定使用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冊,該撤銷決定已生效。
經復審認為,鑒于引證商標已無效,其不再構成申請商標獲準注冊的在先權利障礙,申請商標可予初步審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
第60524862號“神漫 MAGIC COMIC”商標:
申請/注冊號:60524862 商標申請日期:2021-11-12 國際分類:16類 辦公用品
初審公告日期:2022-12-06 注冊公告日期:2023-03-07 專用權期限:2023-03-07至2033-03-06
申請人: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
商品/服務項目:紙(1601)、漫畫書(1606)、帶有電子發(fā)聲裝置的兒童圖書(1606)、雜志(期刊)(1606)、家具除外的辦公必需品(1611)、鉛筆(1614)、書畫刻印作品(1607)、印刷出版物(1606)、教學材料(儀器除外)(1619)、書籍(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