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歐仕科技有限公司“歐仕科技 OSEES”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chǎn)權 | 發(fā)布時間:2025-03-05北京歐仕科技有限公司“歐仕科技 OSEES”商標注冊案例分析申請人因第23838080號“歐仕科技 OSEES”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商標與商標局引證的第11···

北京歐仕科技有限公司“歐仕科技 OSEES”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申請人因第23838080號“歐仕科技 OSEES”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商標與商標局引證的第11810288號“OSEE”商標、第6896227號“SES SYNTHESIS ENERGY SYSTEMS”商標、第16595850號“SEE”商標、國際注冊第1143401號“IF及圖”商標、第10583494號圖形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整體外觀等方面存在差異,共存于市場,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不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因此不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的情形。
依照《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由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