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氏有限責任公司、惠氏(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與廣州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廣州正愛日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單恒母嬰用品有限公司、青島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陳某、管某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權 | 發(fā)布時間:2025-03-01
惠氏有限責任公司、惠氏(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與廣州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廣州正愛日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單恒母嬰用品有限公司、青島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陳某、管某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件索引
一審: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浙01民初412號
二審: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浙民終294號
入選理由
本案是浙江法院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shù)慕忉尅返谝话?,最終全額支持了商標權人3055萬元的賠償請求,彰顯了浙江法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決心和能力。本案通過依法判處懲罰性賠償,顯著提高侵權違法成本,讓侵權者得不償失,讓遭受侵權者得到充分救濟,讓“侵犯知識產權就是盜取他人財產”觀念深入人心。
本案入選“2021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
簡要案情
惠氏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惠氏公司)在研究、開發(fā)、制造和銷售嬰幼兒奶粉等方面處于全球領先地位,是“惠氏”、“Wyeth”等商標的商標權人。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使用惠氏(WYETH)商標的嬰兒配方奶粉產品就已進入中國市場進行銷售,并在國內許可惠氏(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氏上海公司)等多個關聯(lián)公司使用“惠氏”、“Wyeth”商標。經過長期的推廣使用,“惠氏”、“Wyeth”商標在嬰幼兒奶粉等產品中取得了較高的知名度。2015年,惠氏公司旗下奶粉業(yè)務在中國市場的銷售收入突破100億元。
廣州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惠氏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來,長期、大規(guī)模地生產、銷售帶有“惠氏”、“Wyeth”、“惠氏小獅子”標識的母嬰洗護產品等商品,并通過搶注、從他人處受讓等方式在洗護用品等類別上注冊了“惠氏”、“Wyeth”等商標。廣州惠氏公司還在宣傳推廣中暗示與惠氏公司相關聯(lián)。此外,在廣州惠氏公司受讓取得的六個“惠氏”、“Wyeth”商標被宣告無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判決認定廣州惠氏公司使用“惠氏”、“Wyeth”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后,其仍繼續(xù)使用“惠氏”、“Wyeth”、“惠氏小獅子”標識銷售相關母嬰洗護等商品。廣州正愛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愛公司)、杭州單恒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單恒公司)、青島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惠氏公司)經廣州惠氏公司授權,在網店上銷售廣州惠氏公司委托生產的商品。其中,僅單恒公司網店的銷售額就超過3000萬元。
陳某與管某曾系夫妻,陳某系廣州惠氏公司、正愛公司的股東,其個人賬戶用于收款;管某系正愛公司、青島惠氏公司的股東,廣州惠氏公司的股東、董事;廣州惠氏公司與單恒公司亦存在關聯(lián)關系。管某還在香港成立惠氏中國有限公司,用于轉讓“惠氏”、“Wyeth”等商標。
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廣州惠氏公司等六被告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適用懲罰性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3000萬元以及合理費用55萬元。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六被告在其生產、銷售的被訴侵權產品、產品包裝及宣傳冊上使用“Wyeth”、“惠氏”、“惠氏小獅子”標識并在網站上進行宣傳的行為構成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惠氏公司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侵害了惠氏公司“Wyeth”、“惠氏”注冊商標專用權,并認定青島惠氏公司在企業(yè)名稱中使用“惠氏”構成不正當競爭。在判賠金額方面,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考慮到原告的商標知名度高、被告攀附惠氏公司商譽及字號的惡意明顯、被告的侵權行為持續(xù)時間長、涉及地域廣、侵權規(guī)模大,情節(jié)嚴重,涉案產品關乎嬰幼兒健康安全等因素,對各被告的賠償金額采用懲罰性賠償?shù)姆绞接枰杂嬎?。經過計算,無論是基于網店、經銷商渠道還是廣州惠氏公司大區(qū)經理自認的銷售金額,所計算的被告獲利均超過了1000萬元。因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侵權獲利的三倍計算賠償金額后,全額支持了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賠償金額的訴請。
一審宣判后,各被告不服,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審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