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華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owtee”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權 | 發(fā)布時間:2024-04-13
廣州華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owtee”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申請人因第24837487號“Bowtee”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具有獨創(chuàng)性和顯著性,其與商標局引證的第15914363號“BOWTIE KITCHEN”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申請人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交了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復印件、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發(fā)票復印件等作為主要證據(jù)。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軟糖(糖果)等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甜食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申請商標“Bowtee”與引證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BOWTIE”首尾字母相同、在字母構成、排序等方面相近,若共存于上述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綜上,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已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申請人提交本案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并可與引證商標相區(qū)分。
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予以駁回。
第24837487號“Bowtee”商標
申請/注冊號:24837487 商標申請日期:2017-06-16 國際分類:30類 方便食品
初審公告日期:- 注冊公告日期:- 專用權期限:-
申請人:廣州華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務項目:甜食(糖果)(3004)、高蛋白谷物條(3006)、以谷物為主的零食小吃(3010)、奶片(糖果)(3004)、谷物棒(3006)、以米為主的零食小吃(3006)、以谷物為主的零食小吃(3006)、麥芽糖(3004)、果凍(糖果)(3004)、軟糖(糖果)(3004)、以米為主的零食小吃(3010)、糖果錠劑(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