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唯真游輪股份有限公司“海上頭等艙”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權 | 發(fā)布時間:2024-03-20
諾唯真游輪股份有限公司“海上頭等艙”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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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因第23656217號“海上頭等艙”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 一、申請商標由申請人獨創(chuàng),與其指定使用服務項目沒有特定關聯,具有可注冊性。二、申請商標經使用和宣傳,已與申請人產生了緊密的對應關系,足以起到區(qū)分服務來源的作用。綜上,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申請人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交了以下主要證據:(復印件)
1、互聯網上關于NCL及申請人中國官網的介紹;
2、關于申請人及其游輪的相關報道、資訊等;
3、其他商標的注冊信息。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商標由中文“海上頭等艙”構成,將其作為商標指定使用在觀光旅游運輸服務、運送乘客等服務上,不易被識別為商標,難以起到區(qū)別服務提供者的作用,整體缺乏顯著性,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情形。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使用已取得注冊商標應有的顯著性。依據個案審查原則,其他商標獲得注冊的情形非本案申請商標獲準注冊的當然依據。
依照《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第39類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第23656217號“海上頭等艙”商標
申請/注冊號:23656217 商標申請日期:2017-04-19 國際分類:41類 教育娛樂
初審公告日期:- 注冊公告日期:- 專用權期限:-
申請人:諾唯真游輪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服務項目:組織表演(演出)(4102)、健身俱樂部(健身和體能訓練)(4105)、提供高爾夫球設施(4105)、提供體育設施(4105)、提供娛樂設施(4105)、夜總會娛樂服務(4105)、電影放映(4105)、玩具出租(4105)、提供游泳池服務(水上樂園)(4105)、健身指導課程(4105)、娛樂服務(4105)、游戲器具出租(4105)